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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二年6月17日 晴 古来恶人多磨难(第1页)

“这是把好剑啊。”

小宋在屋里折腾起辽国老铁送的短剑,这东西绝对不是一般的装饰品,首先它是用陨铁打造的,虽说跟合金钢的强度没法比,但珍稀程度摆在那呢,剑鞘外头是缅甸蟒绷的蒙皮,上头还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刀柄上则是一颗孔克珠,这种粉红色有着火焰纹的珍珠稀少的很,代表的绝非价值而是身份。

总体来看,这把剑的身份价值远超他的工艺价值,自己是遇到了一头真正的大肥羊。

“大帅,刀给俺玩玩……”

“是剑。”宋北云把断剑放好:“这东西可不是你能拿在手上的,会引来杀身之祸的。”

“啊?”

“我骗你啊?”

“不不不……”大黑牛连连摇头,他知道云帅不会骗自己,但他就是搞不明白这一把破刀怎么就能引来杀身之祸了。

“这剑是辽国皇室才配有的剑,一般人可没资格拿,你拿着它,就是咱们大宋的皇帝都不能饶了你。”

“那大帅您为何能拿?”

“因为不知者无罪啊。”宋北云摆手道:“你别碰它就完事了,这东西真不是你能拿的。”

“哦……俺明白了。”

别说这大黑牛了,就算是宋北云都绝对不能拿着这玩意招摇过市,不然就是对皇权的蔑视,虽然他真的蔑视,但现在可是皇权社会,他会被生吞活剥的。

不过这还挺有意思,一个辽国皇室的小姑娘跑到杭州来作妖,还女扮男装,这可太有意思了。

宋北云绝对不会认错,那个娘们绝对不可能是个男人,首先她的腰臀比就不是男人应该有的,只有女子才会为了生育而出现那种细腰丰臀的造型,而男人则是一路窄下去,形成一个倒三角。

还有就是肩膀,男人再瘦弱肩胛那个区域一定是有一块相比较更粗大的凸起,但女性则不然。

这种差别实在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作为大夫出身的小宋,这要是分辨不出来,他不如回去卖红薯。

哦……红薯都没得卖,现在那玩意还在美洲大陆。

“小姑娘还挺可爱。”宋北云往躺椅上一靠,翘起二郎腿悠哉的晃荡了起来,身边大黑牛给他倒上了茶,外头的天空阴沉且下着雨,风雨交加不但不热还有些湿冷的味道,正是适合裹着个小毯子睡个下午觉。

可睡到一半,突然一声闷雷就把他给弄醒了,算算时间也不过就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可天色却差不多黑透了,小宋百无聊赖之下就开始取出那把短剑开始往下抠人家的宝石,这两个宝石给俏俏和巧云弄个吊坠那是再好不过了。

但抠到一半,他突然发现剑鞘的蟒皮居然不是原版而是后加的伪装,他玩心大起,三下五除二将那层蟒皮拆了下来,下头居然是金刀鞘。

刀鞘上还用契丹文字写着一行“赠耶律佛宝奴”,后面还有一个父亲对孩子的寄语。

宋北云看完之后,当时就把刀给扔到了桌上,仿佛它是块烧红的烙铁……

金刀……佛宝奴,这两个东西合在一起,宋北云当时就知道自己闯祸了。

金刀在契丹那边其实是代表着传承,也就是当辽国皇帝有意把皇位传给某个皇子时,就会赐下金刀。而佛宝奴则是辽国大皇子的名字,这个名字小宋可是太熟悉了。

他之前因为金铃儿的事仔细调查过这个大皇子的生平,坊间评价此人天资聪慧,虽无急智却有远望之力,是辽国最大的主和派首领,同时也是辽国为数不多的改革派之一,提出了机构改革、赋税改革、军制改革和科举改革四大项,是颇有先见的一个政治人才。

而且大皇子是号称辽国百年中最有可能入主中原者,他在过去的几年里展现出的胸襟和气魄,绝对是一代雄主的特征。

那个跟太后亲的啧儿啧儿响的王爷可正巧就是佛宝奴势力中的核心骨干。

但现在……金刀却出现在了一个女人的手了。那个女人还被宋北云揩了油。

宋北云一巴掌甩在自己的手上:“怎么就管不住呢!管不住!”

“大帅怎的了?”

“大辽到底是怎么了?”宋北云坐在那没回答大黑牛的问话,只是嘀嘀咕咕的说道:“王爷是汉人,王储是女人……”

“大帅?您没事吧?”

“我闯大祸了。”

宋北云起身在原地转起了圈圈,然后仰起头:“找,去给我找今天那只兔儿爷,找到为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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